如何标明与识别食品标签中的配方表与营养表等质量标准
首发
杜德春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销售包装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如低糖食品、低钠食品、低谷蛋白食品)的标签。
2.引用标准
GB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术语
(1)特殊营养食品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2)营养素指构成食品成分的物质,用来保持人体的正常代谢。通常分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五大类。
(3)其他术语与GB-第3(1)至(8)条同。
4.基本原则
特殊营养食品的标签,除必须遵循GB.4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1)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内所能保证的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
(2)不得标注以下内容: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祖传秘方”、“滋补食品”、“健美食品”、
“宫廷食品”或其他类似用语。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暗示疗效、保健或其他类似作用。
5.标签的基本内容
(1)食品名称:按GB第5(1)条的规定标明食品名称。凡符合第3.(1)条规定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中标明适用对象。
(2)配料表:按GB-第5(2)条的规定标明配料表。如果强调一种或几种原辅料时,则应标明其百分率(质量百分率或体积百分率)。
(3)热量:按GB-附录A(补充件)标明该特殊营养食品的热量。
(4)营养素:按GB-附录A(补充件)标明该特殊营养食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的含量。
(5)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按GB-第5(3)条的规定标明净含量及固形物的含量。
(6)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 17kJ/g或17kJ/g(相当于4kcal/g)
蛋白质 17kJ/g或17kJ/g(相当于4kcal/g)
脂肪 38kJ/g或38kJ/g(相当于9kcal/g)
乙醇29kJ/g或29kJ/g(相当于7kcal/g)
有机酸13kJ/g或13kJ/g(相当于3kcal/g)
2.营养素
①标明gL特殊营养食品中蛋白质的含量(g),以及每份建议食用的定量食品中相应的含量(g)。
按下式计算所列蛋白质的量:
蛋白质的量=凯氏定氮法测得的总氮量x6.25式中.25般算系数;若该食品的产品标准或分析方法另有换算系数,则应按规定的系数换算。
(2)脂肪:标明每g或mL特殊营养食品中脂肪的含量(g),以及每份建议食的定量食品中相应的含量(g)。
(3)碳水化合物:标明每g或mL特殊营养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g),以每份建议食用的定量食品中相应的含量(g)。
如需标明碳水化合物的类型,则应按以下方式:
每g或mL含碳水化合物xxg,其中xx糖xxg。
(4)维生素:标明每g或mL特殊营养食品中维生素含量(mL、g或国际单位以及每份建议食用的定量食品中相应的含量(mg、pg或国际单位)。
例如:维生素B、维生素B2、维生素C以mg或pg表示;
维生素A、维生素D以国际单位表示。
(5)矿物质与微量元素:标明每g或mL特殊营养食品中矿物质与微量元素含量(mg或pg),以及每份建议食用的定量食品中相应的含量(mg或pg)。
⑥盐钠克数重量成分表。
杜德春:糕饼资深名匠杜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