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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5 4:14:00

为有效防控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和食品经营单位

1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活禽销售和加工,不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食品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做好员工风险防控培训,强化防控措施,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按要求做好留样和相关信息记录。3食品经营单位要加强消费场所的清洁卫生,定期对相关设备设施、场所地面和电梯空间等进行消*,并向消费者公示每日消*情况。4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上班之前、回家后、接触污物后,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手部清洗消*,戴口罩上岗。5食品经营单位要做好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和记录,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春节返乡员工,在回流上岗前进行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6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送餐人员的防控宣传。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严格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配送容器和用具应每天清洁消*。7广大市民应不购买或在家宰杀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并按照“非必须,不举办,不参与”的原则减少或取消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餐活动。暂停大型的集体聚餐、农村自办家宴等聚餐活动,对已预订的要动员延期或退订。8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社会各界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和活禽、食品经营单位存在违法经营等情况,请及时拨打热线举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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