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加强冷链食品集中监管的通告
仪疫指〔〕9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的途径,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文件精神和仪陇县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仪陇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仪疫指〔〕53号),现就加强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在县域内各高速路收费站出口已经设立冷链食品运输联合检查站,所有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务必自觉接受检查,主动出示七天内的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苗接种凭证、天府健康通绿码,不得承运无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
二、凡进入仪陇境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落地必检。必须进入仪陇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接受核酸检测、全面消*、查验票证和赋码出仓,未入仓处理的,不得在我县境内运输、销售或加工食用。
三、各生产经营者在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前应主动通过“仪陇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