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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当前正值春节餐饮消费高峰期,人流高度聚集,容易发生交互感染。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经营者、消费者:防控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要做好这几件事:
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食堂等食品经营者应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
遵从相关部门工作指引
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按照相关部门的工作指引,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做足防控措施。
2
远离野生动物等传染源
严禁购买、饲养、宰杀、加工、供应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禁止在农贸市场宰杀活体畜禽。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避免与养殖或者野生动物、生病动物或变质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内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3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集中交易市场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措施和活禽市场准入,做好场内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措施。
4
严格员工健康管理
做好每天晨检记录建档,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特别是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要加强管理,严防病*传染。
5
戴好口罩
餐食分餐、明档操作、熟食加工及其他专间内的操作员工要戴好口罩上岗,每4小时及时更换口罩。
6
保持通风
餐厅、食堂空间要打开窗户,保持空气流通。如果是密闭的空调空间,要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作,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
7
做好消*
确保餐用具消*后使用,每天对保洁空间进行消*。有条件的企业,可定期对食堂餐厅地面、电梯空间进行消*。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要每天清洁消*。
8
保持个人卫生
保持个人清洁卫生,特别是制备食物前、餐前便后、上岗之前、结束操作后、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必要时用消*液消*。
9
食品煮熟煮透
食品加工要充分煮熟煮透,确保加热食品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10
提醒劝导
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提醒,尽量劝导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不要进入。
同时提醒消费者:
1
尽量减少外出就餐
减少外出就餐特别是大型集体聚餐活动。若确需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设施好、管理正规、干净整洁的餐厅。选择菜肴时尽量多点热菜,少吃生冷凉菜,不吃野生动物等。若确需举办聚餐,应选择有资质和接待能力的酒店、饭馆等场所,并尽量缩减办宴规模,订菜单时要选择风险程度低的食品类别。
2
不宰杀食用野生动物
不购买或在家宰杀野生动物、活体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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