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和阻止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食品经营者发布提醒,全县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食堂等食品经营者应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遵循相关部门工作指南
高度重视新冠状病*肺炎可能造成的风险,按照相关部门工作指南做好人员培训,落实防控措施。
二、远离野生动物和其他传染源
严禁购买、饲养、屠宰、加工、供应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活体动物和其他食品,做好凭证和票证的申领工作,禁止在农贸市场屠宰活畜禽。尽可能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咳嗽和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避免与养殖或野生动物、患病动物或变质肉类接触,避免与流浪狗和市场的废水接触。
三、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集中交易市场应加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通风消*措施和活禽市场准入,对市场相关从业人员采取保护措施,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每天做好晨检记录。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对节后回流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测温检查,避免发热员工上岗。
四、佩戴口罩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应戴口罩上岗,且每天及时更换口罩。鼓励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源风险。
五、保持通风
餐馆和食堂应该开窗保持空气流通。如果是封闭的空调空间,请保持新鲜空气系统正常运行,并定期清洁和消*空气过滤装置。
六、做好消*工作
确保餐具消*后使用,并每天对清洁空间进行消*。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定期对食堂和餐馆的地面和电梯空间进行消*。食品运输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和物流周转器具应每天清洗消*。
七、保持个人卫生
保持个人卫生,尤其是在准备食物前、饭前和饭后、工作前、手术后、接触垃圾和接触动物后,用流动水和肥皂溶液洗手不少于15秒,必要时用消*剂消*
八、彻底煮熟食物
食物加工应彻底煮熟,以确保加热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九、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
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动物。一旦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来自武汉的禽,要即时报告市场监管局。
十、提醒和说服
提醒消费者注意发热症状,并努力说服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和呼吸道感染的消费者不要进入公共区域。如有发烧症状或身体不适,应戴上口罩并及时就医。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外出佩戴口罩,少去或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新型冠状病*感染临床表现为发热、乏力等全身症状,伴有干咳;部分患者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表现为急性呼吸道窘迫综合征、脓*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如出现呼吸道感染或肺炎症状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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